企事业单位行业解决方案

 
                                                                                                        企事业单位行业解决方案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工作的意见》,特别要求全国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大对职工心理健康的关注和投入…使广大职工能够以健康积极的心态,充分享有幸福和谐的人生。
 
2016年,国家卫生计生委与中宣部、中央综治办、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等共22个部委联合发文《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卫疾控发〔2016〕77号):
 
◆ 各机关、企事业和其他用人单位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为员工提供健康宣传、心理评估、教育培训、咨询辅导等服务,传授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和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为员工主动寻求心理健康服务创造条件。
 
◆ 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依托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人力资源部门、卫生室(或计生办),普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培养心理健康服务骨干队伍,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
 
2018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教育部等10部门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卫疾控发〔2018〕44号)提出:各党政机关和厂矿、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员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
 
2019年10月21日,全国总工会联合全国爱卫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委发布《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19〕3 号):“鼓励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制订并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提供心理评估、心理咨询、教育培训等服务。”
 
2020年,国家卫健委发布《探索抑郁症防治特色服务工作方案》:
 
◆ 机关、企事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将干部和职工心理健康作为本单位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创造有益于干部和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聘用专兼职的精神心理专业人员。制定并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评估、心理疏导与咨询、转诊转介等服务,提高职业人群抑郁症防治水平。对处于职业发展特定时期或在易引发抑郁问题的特殊岗位工作的干部和职工,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疏导及心理援助。
 
为全面提升职工的整体心理健康水平,引导职工快乐工作、幸福生活,实现企业建设与职工身心健康的协调发展,公司根据近年来心理咨询室建设和心理服务经验,认真研究国家相关文件,通过专业的心理学设置,制定了一整套企事业单位行业方案,助力单位高效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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